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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性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的构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丽艳 李忠艳

  摘 要: 文章在对高职院校职业道德评价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从构建“人格+能力”评价体系、主体多元评价体系、个性化评价体系三方面入手,对发展性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
  关键词: 发展性 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必要性 类型
  
  人类道德发展中的各种类型,都具有时代性,是特定的经济基础的反映,与那个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状况是分不开的,有其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是那个时代人们对自己的生存境遇、人际关系和人生意义的反思的产物,蕴含着某些合理的认识,是社会发展一般要求的积极成分的反映。这些合理的认识和积极的成分如果得到重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可以成为宝贵的思想资源,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的态度和原则。道德评价,是人们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和个人心理活动等形式,对道德行为进行的善恶评价。职业道德评价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精神力量,没有职业道德评价就没有学生良好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只有通过职业道德评价才能发挥其调节作用。
  一、构建发展性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从职业道德理论课教育的功能和性质来说,它应该是思想和实践相统一的课程,以学生的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实践水平和思想水平的提高为目的。目前,高职院校已经认识到这点,也把这点写入职业道德教育理论课的教学计划中,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评价体系则滞后于评价目标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评价方式。
  以任课教师的个人评价为主。我们还是采用单一的试卷考核方式来检验职业道德理论课的教学效果,通过分数来说明学生学习职业道德理论课的效果,这种方式强调职业道德规范知识的了解,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知识,停留在职业道德知识水平阶段,忽视职业道德修养在实践中的养成,最后造成的后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在从业后,面对具体的职业道德情境,缺乏辨别职业道德冲突的能力,不能明确职业道德对错。
  (二)教学方法。
  基本采用直接灌输的方法。教师面向学生简单地讲解有关职业道德的基本原理、规范、知识,告知职业提倡什么样的行为,职业禁止什么样的行为,把学生当作职业道德的容器,学生在课堂上记笔记,课后背知识点,完全缺乏主体性的参与,师生智慧的碰撞少,感情的交流少,难以像专业理论那么深邃,难以像专业方法那样吸引学生投入。
  (三)教学内容。
  长期以来,职业道德理论课程都包含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职业性、高职性没有凸显出来,彰显的都是道德的特性,这就造成在内容上“目标差”脱节现象。
  这样的评价体系有很大的缺陷,缺乏科学性,忽视评价方式的多样性;重视任课教师的个人评价,忽视其他各科教师的综合评价;重视教育者的评价,忽视受教育者的自主评价。所以很难准确地反映教育的实际状况与水平,使得职业道德教育陷入知识点的机械记忆阶段,停留在道德的说教层面上,而并非伦理的积淀、理念的内化及习惯的养成,弱化了学生的积累、修炼职业道德素养的积极性。另外,各高校对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够,因此,教育部门应制定一定的评估体系来约束高等院校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如果不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进行科学的考评,职业道德教育就不会得到重视,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002年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全面实施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之路”的办学方针。根据这一方针,高职院校必然把培养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技术,提高就业能力和总体就业率,作为教学质量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价值除了体现暂时性的过程结果之外,还应该体现较长时空距离的后续性过程结果,这是教育过程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主要表现在社会对毕业生长期表现的反应,着眼于学生职业道德的根本提升,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学生终身不断有意识地追求自我职业道德完善的能力发展。所以,要建立发展性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发展性职业道德评价体系的类型
  (一)建立“人格+能力”评价体系
  传统教育教学方面存在着侧重对学习成绩评价而忽视综合素质评价的倾向,这种倾向也表现在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上,即只重视职业道德知识的掌握,而忽视职业道德人格的塑造,忽视职业道德发展的能力的培养。一方面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外化为学生的行为和习惯,内化为情感和信念,而且,只有实现了这种内化和外化,职业道德教育才能称得上是真实的、成功的。
  所谓道德人格,即作为具体个人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由某个个体特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有机结合。其中,道德认识和情感是基础,道德意志是关键,道德信念是核心,而道德习惯是道德人格的最后完成。构成道德人格的五要素,是道德主体所在社会、所在集团的道德反映,是道德主体长期进行道德交往所形成的道德特质的凝结。道德人格不是先天的,而是人们进入社会道德生活以后,在不断地处理围绕着他本人而发生的种种道德关系,不断地进行各种各样的道德实践的过程中,被逐渐塑造而成的。主体性道德人格作为个体生命最为独立、理性、自觉、自为、自由的存在方式,使个体的道德行为植根于明敏的心灵、无畏的勇气、坚强的毅力和热忱的信念成为可能。我们评价学生的职业道德就应该摒弃以往的单纯考察学生道德知识的简单评价方式,代之以考察学生在现实活动或职业活动(包括模拟的职业活动情境)中所表现出的与职业有关的认识、行为、习惯、情感、意志等职业人格的潜在因素,从而使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焕发强大的内在动力和深沉的感召力。
  另一方面,世界已经进入重视能力的时代,能力既包括专业能力又包括职业道德能力。职业道德能力即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世界,具有较高的道德分辨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能在道德选择面前,坚守自己的道德操守,完成自己的道德升华。并且在职业追求中追求自己的职业道德,有意识地完善和发展自己的职业道德。因此,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要构建“人格+能力”多元评价体系。
  (二)建立主体多元评价体系
  当前,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充盈整个社会,并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两者不断进行碰撞、整合。这一现实要求评价必须关注多元,尊重多元,融合多元。具体做法是允许多元评价主体。在高职院校中,对学生职业道德的评价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包括教师、学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社会与家长。学生职业道德评价不是将学生单纯地作为主体,而是在进行外部评价、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更重视评价对象作为主体来开展自我评价。评价不仅考察学生对职业道德知识的掌握情况,而且重视学生学习和体验的过程,关注事物复杂性的质性评价方法得到人们的重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并不能精确地概括世界的法则,而是需要学习主题针对具体的情景进行再创造。同样,学习者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也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新的知识将不断产生。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评价不能高职院校自身说了算,而要由政府、社会和用人单位根据学生在职前模拟和实践情境中的表现作出主客观判断。这种评价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种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提高教学质量。
  (三)建立个性化评价体系
  首先是评价内容的个性化。高职院校学生既不同于普通高校学生,又不同于已经具体从事某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对于他们的职业道德评价内容就必须体现个性化,既要体现职业道德特点,又要囊括一般职业特点。我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个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特点,高职院校应把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劳动、爱科学、诚实守信、勤俭自强、爱岗敬业、公民意识等作为职业道德教育评价的主要内容。
  其次创设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在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中考察学生的职业道德人格和职业道德能力。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可以是现实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包括有意识地模拟和创设的环境和氛围,甚而是精心设计的职业道德两难情境。职业环境和职业氛围可提高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时效性,同时学生的表现又可作为其道德素质的表现成为评价内容,从而提高职业道德评价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刘杭玲.高校学生评教的有效性及保障措施研究[J].江苏高教,2002,(06).
  [2]钟毅平,谭千保.学生动机与情感影响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初步实验研究[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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