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产业下的现代学徒制特征分析和实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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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服务产业是众多产业中的一类,其发展与社会经济增长有密切的关系,而此类产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人才支撑下,但现状中多数服务产业都存在人才素质不足、人才输入量不足、人才流动性大的问题。而为了解决当前问题,现代学者提出了学徒制概念,通过该制度可以使服务产业人才输入量提升,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素质表现。为了了解服务产业学徒制特征将进行分析,且对该制度的落实提出实践建议。
[关 键 词] 服务产业;学徒制;实践建议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4-0078-02
学徒制是一种面向院校、社会两个人才市场,招收市场中满足学徒条件的人员,且对招收人员提供学徒待遇的制度,在现代服务产业运作当中受到了高度关注。作用上,首先院校与社会两个市场中的人才本身存在强烈的求职需求,尤其是院校市场的人才不但存在求职需求,院校本身還存在人才培养需求,这些表现可保障人才输入量增长且降低人才流动性,通过产业培养,人才素质也可以得到提升,可见学徒制的应用价值较高。
一、现代学徒制特征
(一)类型特征
现代学徒制可以分为两类,即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下文将对两类学徒制特征进行分析。
1.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特征
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即为校企合作模式,产生于院校人才培养需求、服务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基础上。特征分析来看,其具有人才培养作用,即院校与服务产业在建立合作关系之后,可以将学生安置于产业内的某个岗位中,由产业资深员工带领学生完成工作,代表学生成了产业学徒,过程中可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工作素质等,这一点满足了院校人才培养需求,而院校将学生安置于产业内岗位中的行为,又满足了服务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可见该学徒制具有双方互惠互利的特征表现。
2.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特征
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学徒制度,产生于社会自由人员自身求职需求、服务产业人力资源需求基础上。特征分析来看,与上述院校学生不同,社会人员本身并不受管制,一切需求来源于自身,只有在自身存在求职需求的条件下,才会应召产业学徒岗位,而服务产业因为社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所以面对所有应召人员会设定筛选机制,只有通过筛选机制的人员才能成为学徒,这一点与上述学徒制完全不同[1]。
(二)待遇特征
任意学徒制的应用都会面对学徒待遇问题,而产业在处理此类问题中主要会考虑两个因素,即学徒需求与成本问题,在权衡两个因素的条件下,才会给出相应的学徒待遇,这是其特征表现之一。综上可见,学徒制均具有人才培养作用,而人才培养并不是产业本职,因此要实现这一作用就必须耗费相应的成本,单方面考虑,企业是不愿意给予学徒较高待遇的,而学徒在应召中如果认为企业无法保障自身在学徒生涯内的基本生活需求,则不愿意在相应企业中担当学徒,可见两项因素存在冲突,如何权衡两者是企业应当考虑的问题。此外,在以上两类学徒制基础上,不同学徒制的待遇特征也不相同,具体见下文。
1.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待遇特征
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建立于校企合作关系上,应召学徒岗位的均是学生,学生因为受院校管理,所以其待遇是由院校与服务产业共同商讨而定的,在这一条件下,院校出于保障学生利益的目的,通常会尽可能地帮助学生争取待遇,而服务产业考虑到成本问题,会提出相应的附加条件,当院校同意附加条件之后,服务产业才会同意院校提出的待遇。因此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待遇特征具有动态性特征,一切取决于院校与产业之间的商讨结果。
2.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待遇特征
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下,因为社会人员不受管制,所以在待遇上一般不具备话语权,而服务产业作为待遇提供方,待遇设定上具有完全的主动性,学徒岗位待遇如何完全取决于产业,这是其特征表现之一。考虑到岗位吸引力,服务产业通常会在成本基础上,依照正式岗位待遇进行削减,达到合理程度后即为学徒岗位待遇,可见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待遇具有产业主观特征。
(三)培养特征
介于学徒制的人才培养功能,服务产业面对任意学徒岗位都需要给予培养,这一点相较于正式岗位的入职培训有一定差别,即入职培训时间较短、内容浅薄,而学徒培养则时间更长,且内容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另外,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在培养特征上也有差别,具体见下文。
1.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培养特征
这种学徒制度的应用在根本目的上是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因此在培养过程当中,需要由院校方来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向等,可见在该学徒制度上,学徒培养主要以院校作为主导,而产业方只是安排人手执行培训方案。另外,因为院校学生通过日常教学,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所以拥有专业基础,培训内容可以相对深入。
2.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培养特征
这种学徒制度的应用在根本目的上是为了满足产业本身的人力需求,因此在培养过程当中,产业才是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向的主导,而因为社会人员通常不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专业水平相对较低,所以培训一般需要从头开始,这是该制度的培养特征表现。 二、服务产业现代学徒制实践建议
(一)学徒制实践准备要求
为了保障学徒制顺利落实,需要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模式选择、资源配置。下文将对两者进行分析。
1.模式选择
上文提到的两种学徒制模式各有各的特点,在选择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服务企业作为产业的组成元素,面对自身需求应当先进行分析,例如当企业内部结构与外部市場已经稳定、成熟,就代表普通人才已经无法促进自身发展,因此建议采用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这一制度中输出的人才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属于高素质人才,同时因为此类企业基本稳定,一般情况高素质人力需求较小,所以在以上制度下,使院校基本可以满足企业需求;当企业存在人才流动性较大,但人力资源需求较小的特征时,同样建议企业采用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即在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基础上,介于校企合作关系,学生对企业岗位的输出较为稳定,可以保障企业人才稳定性,同时通过培养可以使部分学生在毕业后继续选择企业作为就业单位,说明通过该模式可以给服务企业培养核心人才;当企业存在人力资源需求较大、人力流动性较大的特征时,建议企业采用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即企业社会人力资源市场人流量较大,可以短期内满足此类企业的需求,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制度设置滤网,过滤不满足要求的人才,再在之后发展中保留合格人才,为企业发展打下基础。
2.资源配置
任意学徒制模式在资源配置上都是相同的,即配置导教人员、资金、岗位。导教人员配置:任何学徒在进入岗位的初期阶段,对于工作、业务等都是不熟悉的,企业或者院校应当配置好导教人员,主要负责引导学徒熟悉工作与业务,同时对其技能等进行深度培训;资金:学徒的培养必然存在资金的消耗,学徒通过工作为服务企业做出了贡献,理应得到薪资报酬,而这就是资金消耗的主要来源,企业或者院校应当先制定好一个培养方案,根据方案耗时、资金所需,配置好资金运作方案,保障学徒制运作合理;岗位:岗位是接收学徒的重要因素,也是落实学徒制的核心,企业或者院校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设定好与需求相对应的岗位,完善学徒制的基础。
(二)重视合同条款
院校、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应用当中,企业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将决定模式应用中的主次关系、双方利益保障,因此合同条款是值得重视的问题。首先在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当中,签订合同的双方是院校与服务企业,此时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区分双方在学生培养中的负责内容,且表明主次关系,同时院校还要考虑学生的立场,即在条件商定完成之后,院校需要先征得学生同意,且将同意进入服务企业的学生归纳与合同范围内,不同意的学生则不能归纳与合同范围,随之签订合同之后,合同条款只对范围内学生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依照条款来完成工作,不可逾越。其次在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当中,签订合同的双方是服务企业与社会人员,因社会人员仅代表个体,所以会十分重视自身在学徒生涯中的基本利益,此时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清楚说明社会人员的薪资、待遇、福利、工作内容等,签订后任何不符合条款的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同时在服务企业角度上,因为社会人员流动性较大,如果其单方面不履行条款会给企业造成成本损失,所以在合同条款中清楚地说明社会人员在无故不履行条款的条件下将受到产业追责,由此来提高社会人员重视度,具有保障双方利益的作用。
(三)重视学徒审核
院校、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均需要对学徒进行培训,目的在于使学徒具备任职正式岗位的能力,这一条件下,介于不同学徒学习能力上的差异,并不是每个学徒通过单次培训就可以胜任正式岗位的,因此为了保障产业人才的基本素质水平,在学徒制应用中要重视学徒审核工作。在院校—服务产业学徒制中,服务企业必须搜集学生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并对其进行评估,再结合院校评估结果来审核学生当前能力,最后与正式岗位需求进行对比,即可判断学生是否可以任职正式岗位;在社会—服务产业学徒制中,服务企业需要依照正式岗位需求设立审核标准,在培训完成后要求学徒进行一系列操作,确认其操作结果是否达到标准,如果达标则转正,否则将继续培训,而当某学徒多次培训依旧不达标,则可以考虑终止培训。
三、结语
本文主要对现代服务产业下的现代学徒制特征分析和实践建议课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分析了现代学徒制分类,且对两类学徒制本质特征、待遇特征、培养特征的具体表现进行了分析。其次,在两类学徒制的基础上,面对不同类型产业提出了学徒制应用模式建议及重视合同条款、重视学徒审核实践建议。通过分析,可以给服务产业学徒制应用提供参考,保障学徒制适用且有效。
参考文献:
[1]陈艳梅.现代学徒制在资产评估企业中的实践与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6(32):19.
[2]李国桢,易艳明.现代学徒制本土化实践中的困境与发展建议:以海鸥学徒制校本建设为例[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6,18(12):3-8.
◎编辑 武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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