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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时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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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目的:探讨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时机研究。方法:选择2017年1月-2018年10月治疗的重症急性呼吸窘迫患者36例作为对象,随机数字表分为对照组(n=18)和观察组(n=18)。对照组给予有创机械通气治疗,观察组给予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治疗后对患者效果进行评估,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不同的时间段的血气指标。结果:两组患者经治疗2h后PaO2、FiO2及RR、HR指标改善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24h后PaO2、FiO2及RR指标略低于对照组(P<0.05),HR指标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正确的时机下转换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效果显著,有效降低患者死亡率,值得临床推广与应用。
  【关键词】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机械通气;有创-无创序贯性
  【中图分类号】R5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06-03--01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病因包括两大类:肺内原因和肺外原因,病症主要特征为顽固性低氧血症。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病因很多种,发病机制复杂,不同的病因导致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病症状也不一样。临床表现为发病急、呼吸窘迫、以及不能用常规氧疗缓解的低氧血症等。由于该病发病急、患者出现极度呼吸困难症状且病死率高,通常会入住ICU病房,重症加强护理病房简称ICU,是集监测、治疗、护理、康复为一体的综合病房。临床上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主要采用机械通气方式[1]。分为无创通气和有创通气两种类型,不用的方式治疗疗效不一样。因此,本文以病例随机对照展开,探讨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时机研究,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7年1月-2018年10月治疗的重症急性呼吸窘迫患者36例作为对象,随机数字表分为对照组(n=18)和观察组(n=18)。对照组男10例,女8例,年龄(31-72)岁,平均(58.25±5.53)岁;观察组男11例,女7例,年龄(32-71)岁,平均(57.54±6.31)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及病程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纳入、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符合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诊断标准,均经生化指标、影像检查确诊;(2)患者意识清晰,均对机械通气耐受者,能严格遵循医嘱完成有关治疗工作;(3)病情平稳,未合并其他心血管疾病。
  排除标准:(1)合并其他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或病历资料不全者;(2)近3个月使用其他方法治疗或对本研究结果产生影响者;(3)合并凝血功能异常、精神异常者;(4)自发性气胸、上呼吸气道阻塞、心律失常、面部损伤或畸形者。
  1.3 方法
  两组患者均入住ICU,均建立机械通气气管后,连接呼吸机机械通气,模式为呼气末正压(PEEF)加辅助-控制模式,采用肺保护通气原则,设置6-8ml/kg的潮气量,气压气道平台小于30cmH20,氧浓度(FiO2)60%[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对照组给予有创机械通气(ARDS)治疗,患者达到ARDS控制窗时继续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达到正常标准后拔管撤机。观察组给予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血气情况和意识恢复情况,患者达到ARDS控制窗时改为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模式(NIV),初始吸气压设置为10~12cmH2O,呼气压设置为6~8cmH2O,FIO2浓度为60%,根据患者呼吸及血气情况逐步调整吸气压、呼气压及FIO2值。若病情有改善,持续行NIV治疗,直到患者病情达到标准后撤机。
  1.4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贯性机械通气治疗2h和24h后患者的血氧分压(PaO2)、氧浓度(FiO2)及呼吸频率(RR)、心率(HR)指标。
  1.5 统计分析
  采用SPSS18.0软件处理,计数资料行χ2检验,采用n(%)表示,计量资料行t检验,采用()表示,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患者不同时间段血氧指标比较两组患者经治疗2h后PaO2、FiO2及RR、HR指标改善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24h后PaO2、FiO2及RR指标略低于对照组(P<0.05),HR指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3 讨论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是一种很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ARDS的病因包括肺内原因和肺外原因。临床表现为呼吸急促、不能用常规氧疗缓解的呼吸窘迫還会伴有胸闷、咳血痰等症状。病情严重者出现意识模糊,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临床上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主要采用机械通气方式。分为无创机械通气(NIV)和有创机械通气(IMV)两种类型。NIV是利用面罩进行通气,IMV是利用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导管进行通气[3],进行选择时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IMV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有显著治疗效果,但该方式易引起呼吸机性相关肺炎(VAP)及相关肺损伤(VILI),从而影响患者的预后效果。本研究中,两组患者经治疗2h后PaO2、FiO2及RR、HR指标改善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24h后PaO2、FiO2及RR指标略低于对照组(P<0.05),HR指标高于对照组(P<0.05),由此看出,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与有创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效果无明显差别,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可以改善预后效果,降低了患者对呼吸机的依赖性,减小对患者呼吸气道的损伤,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
  综上所述,正确的时机下转换有创-无创序贯性机械通气治疗重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效果显著,有效降低患者死亡率,值得临床推广与应用。
  参考文献
  尹其翔,梁亚鹏,周峰.有创-无创序贯与单纯有创机械通气治疗创伤性ARDS的回顾性研究[J].重庆医学,2016,45(24):3376-3378.
  陈梦媛,高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机械通气相关肺纤维化机制及治疗新进展[J].国际麻醉学与复苏杂志,2016,37(9):842-846.
  虎琼华,张献全,王志伟,等.不同机械通气在重症急性胰腺炎合并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中的应用[J].内科急危重症杂志,2018,24(2):54-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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