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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患纠纷现状对高等护理自学考试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庆玲

  摘要:护患关系是医患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维持良好的护患关系对缓解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学模式进一步转变,对护理人员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越来越多的护理人员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本文从当前护患纠纷的现状出发,探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在构建和谐护患关系中的有效方式,最终实现和谐兴院的目的。
  关键词:护患纠纷 现状 自学考试 启示
  
  护患纠纷是医患纠纷中的一个分支,是指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而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的纠纷。众所周知,当前医患关系已达到了一个相当紧张的程度,有关医患纠纷的报道也层出不穷。医患关系的紧张,既不利于病人的健康,也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不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由于护理工作在整个医疗工作中所处位置的特殊性,迫使其直接或间接地成为医患纠纷的导火索。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单纯的护患纠纷已占整个医患纠纷的10%―15%[1],并呈增加趋势。可见,护患纠纷的现状已不容乐观,要防范医患纠纷,必须将护患纠纷提到应有的位置,并给予重视。
  
  一、护患纠纷的原因
  
  1.护士方面
  (1)服务态度冷淡,突出地表现在语言上。一些大医院的护士,仗着在大医院上班,有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对病人,尤其是对乡下来求医的病人态度极为冷淡,语言粗暴,甚至对病人予以训斥、责怪等。另有些护士因为长期从事护理工作,做医生的助手,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不出错,难免不受医生的气,长期压抑,便把气撒在病人身上,造成护患纠纷。据李东锋等统计的四年的医患纠纷状况,因服务态度导致的纠纷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1996年占76.9%,1997年占61.1%,1998年占34.5%,1999年占40%[2]。而在服务态度引起的纠纷案件中又多与语言有直接的关系。有统计显示,在护患纠纷中,因语言诱发的纠纷占17%,可见语言在防范护患纠纷中的地位和作用。良好的语言艺术,不仅可以改善病人的情绪,调节病人的内脏功能,提高治疗效果,而且还可以唤起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3]。
  (2)工作不严谨。主要表现为粗心大意,输错液、输错血等等,类似这样的事故,媒体也时有报道。文献统计,在护患纠纷中,因粗心大意,观察不细,未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导致的护患纠纷约占护患纠纷总数的22%,由此可见,粗心大意是造成护患纠纷的主要原因[4]。护理人员是医生不可缺少的助手,由于护理人员与病人走得最近,小至照顾日常生活,大至负责病人的治疗护理,工作的特殊性使得护理人员比医生更能了解病人的实际情况。倘若护理人员工作粗心大意,不及时关注病人的病情,不及时把发现的病情告诉医生,则病人的病情便会因此而延误,得不到有效治疗,致使医生误诊误治,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可见护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医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来不得丝毫马虎,医务工作更需严谨与认真的作风。然而,一些护理人员还是不能认真执行医嘱,不按照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执行,未能真正落实医院规定的三查七对原则,致使护患纠纷的发生。据相关文献报道,在护患纠纷事件中,因没有认真落实三查七对而输错液、发错药,使治疗延误者占43%[5]。在刘振声等分析的100例护理事故差错中因查对不严,药品注射、口服错误占50%,违犯操作规程者占12%[6]。由此可见,护理人员加强严谨的工作作风,对防范护患纠纷将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3)技术状况不佳。目前,我国医院中的护理人员大多数是中专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人员少数,很多护理人员未受过高等医学教育,未接受系统的医学知识教育,对许多疾病缺乏了解与认识,更不用说帮助医生诊治疾病了。许多护理人员也把自身定位为较医生低一等的打杂人员,似乎护理人员的工作就是执行医嘱,只要会帮病人量体温、测血压、打针、喂药等就行了,不能严格要求自身,不懂得更新知识。因而在临床护理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打错针、输错液的现象,总会有忽视病人病情,把典型症状看作正常现象,造成医生误诊误治而导致不良后果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又进一步加剧了紧张的医患纠纷。可见,提高护理人员的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已刻不容缓。
  (4)缺乏人文关怀的素养。由于许多医学院校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不足,未开设一些人文课程,如医学社会学、医学人文学、医学心理学等等,致使许多医护人员缺乏人文关怀的意识,无法理解病人发病的社会、心理、家庭、经济等原因,而这些因素对病人疾病的诊治及痊愈又极为重要。因而,在临床护理工作中,许多护理人员忽视了对病人的人文关怀,忽视了病人的各种需要,常常表现为与病人缺少交流,把病人当作负担等,所有这些又是导致护患纠纷的原因。
  2.病人方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对自身的健康意识及维权意识也随之加强,一有小病便蜂拥至大医院,不但浪费了医疗资源,而且也给医院和医务人员造成了沉重的医疗负担,同时也加剧了原本已紧张的医患纠纷。许多病人对医护人员的期望值很高,认为到了医院,自己的疾病一定要好,不好便大闹医院。有些病人有一种“上帝”意识,认为到了医院,医护人员就得好好地为自己服务,尤其是针对护理人员,认为护理人员是专门的服侍人员,扭曲了护理人员的工作本质,一有不尽人意之处,便大闹病房,与护理人员发生争吵,加剧了护患关系的紧张。
  
  二、高等护理自学考试的定义及必要性
  
  1.定义
  高等护理自学考试通常是指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为了更好地满足病人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通过自学而完成教育机构所规定的课程,最终对其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给予审查和测验的一种社会活动。它所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要评价自学者对相关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理解程度,而且还要对其操作能力、业务素质予以综合评价,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实际上是医学继续教育的一部分。
  2.必要性
  随着医学模式的进一步转变,医疗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病人对医务人员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面临着许多挑战,只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增强综合实力,才不会被各种体制和激烈的竞争所淘汰。正如前文所提及,我国大多数护理人员的学历层次不高,医学理论知识底蕴不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再加上高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护理学专业的高学历人才涌入市场,对当前的许多在职护理人员造成巨大冲击,许多医院也开始青睐这些高学历人才。随着医院人事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在职护理人员将面临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为了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参加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将是最好的选择。此外,随着护患纠纷的增多,护患关系的紧张,护理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应对纠纷的能力也是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的。护理人员参加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不仅可以提高自身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更是顺应社会发展之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以福建省为例:2001年上半年,报名参加高等护理专科考试的考生达10443人次;2002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护理学本科独立段的考生达979人次,专科考生达11534人次;2006年上半年,参加护理学本科独立段的考生达2698人次,专科考生达6274人次[7]。实践证明,参加高等护理自学考试是广大护理人员最好的出路,也是许多在职护理人员最好的选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在职护理人员报名参加高等护理自学考试,许多护理人员顺利通过各种考试,获得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在医院获得了晋升等机会,从而实现了自身发展和自我价值。

  
  三、护患关系对高等护理自学考试的启示
  
  1.优化课程设置
  目前,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中,主要是以医学基础课程为主,如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和外科学等,等于是把以前学过的课程再复习一遍,重新再背一遍就可以通过考试了。对一些防范护患纠纷的及护理人员必备的人文课程则给予了忽视,致使广大护理人员无法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宗旨。因此,极有必要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中开设医学人文类课程,以进一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人文素养,减少护患纠纷。在这些课程设置中,应包括以下一些课程:
  (1)法学类:如卫生法学、民法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患纠纷处理学等等,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及防范护患纠纷的意识。许多护患纠纷的发生均与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有关,如不知道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工作之余谈论病人的稳私,造成病人的不满与投诉,甚至引发护患纠纷。因而,极有必要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中设置法律类课程,以弥补护理人员的不足,在护理人员的二次教育中,通过灌输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其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称职工作人员,使其在工作中不仅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同时也可以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并提高应对和处理护患纠纷的能力。
  (2)医学人文类:如医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务语言学等等,一方面可以提高护理人员的人文素养,使其在工作中传递人文关怀,给病人带来温暖,给医院树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护理人员对病人疾病的认识,使其懂得病人发病的社会、心理等原因,从而获取更多有效信息,帮助医生更好地诊治疾病。实践证明,良好的医疗服务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因此,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务语言水平,加强与病人的沟通与交流,对缓解紧张的护患纠纷,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增加实践考核
  目前开考的高等自学考试中,虽有涉及实践考核,但所占的比重不大,考核的内容还不够深,大多围绕常见的、简单的操作,而这些操作对有多年护理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因此,在实践考核部分通过率都比较高,未能真正达到考核目的。例如,针对临床常见的并且危重病的抢救方法,如心肺复苏术,许多护理人员就不懂如何操作,甚至许多大医院的医生也都不会操作。在美国,心肺复苏术已普及到全社会,包括中小学生、老人、超市工作人员、警察等等,几乎人人都会操作。在我国则不然,许多医生甚至连一些主任医师都不知如何操作,更不用说广大护理人员了。因而,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中应当增加临床适用性技术的操作考核,而非仅仅停留在基础的生化和药理操作上。此外,还可探讨职业技能类的考核,也即在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中,可以增设职业技能考试,通过者不但可以获得相应学分,同时还可授予职业资格证书。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其业务能力、操作能力,同时也可以激发广大护理人员的考试热情,转变考试态度,让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办得有声有色。
  
  结论
  
  高等护理自学考试作为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一部分,不但可以提高广大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周济同志在两次对自学考试工作批示中谈到:“自学考试对于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高人力资源水平,意义重大;抓住建立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社会的机遇强化自学考试;自学考试将是中国特色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整个医疗体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加强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已是时代的必然,高等护理自学考试对广大护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振华.医患纠纷预防处理学[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刘振华.医疗纠纷防范与应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李永生,朱海兵.医务语言学概论[M].河南: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4]刘振华.医疗纠纷防范与应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5]刘振华.医疗纠纷防范与应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6]刘振华.医患纠纷预防处理学[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7]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计报告,2001,20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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