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与单用氟伏沙明治疗强迫症的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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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比较采取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与单用氟伏沙明治疗强迫症的疗效。方法 50例强迫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各25例。所有患者均给予氟伏沙明治疗, 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小剂量氨磺必利治疗。对比两组患者治疗效果。结果 治疗前, 观察组耶鲁-布朗强迫症状量表(Y-BOCS)评分为(30.47±1.52)分, 对照组为(30.65±1.74)分,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第4、8、12周, 观察组Y-BOCS评分分别为(25.12±1.35)、(20.23±1.26)、(8.36±1.42)分, 均低于对照组的(27.38±1.46)、(25.31±1.98)、(19.27±1.08)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周后,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8.00%, 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64.00%,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治疗强迫症临床疗效优于单用氟伏沙明, 具有临床意义与推广价值。
【关键词】 强迫症;氟伏沙明;小剂量氨磺必利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20.01.074
在神经症性障碍中, 强迫症是一种亚型, 其临床症状为行为强迫与思维强迫。目前强迫症病因尚无定论, 认为其主要影响因素与神经-内分泌、遗传以及心理社会有关。三环类抗抑郁药是治疗强迫症的传统治疗药物, 但其具有明显副作用。目前, 主要采用5-HT再摄取抑制剂治疗, 采用氟伏沙明治疗强迫症能够获取良好治疗效果, 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合用能够获取更加显著的治疗效果。氨磺必利是苯甲酰胺类的一种衍生物, 存在着独特的作用机制[1-3]。本课题主要探讨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治疗强迫症的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本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18年5月~2019年5月收治的50例强迫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各25例。纳入标准:①患者符合强迫症诊断标准。②耶鲁布朗强迫量表评分>16分。③与家属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存在药物过敏患者。②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③存在药物依赖性患者。观察组中男13例, 女12例;年龄25~62岁, 平均年龄(43.52±6.18)岁;病程4~120个月, 平均病程(62.37±19.46)个月。对照组中男14例, 女11例;年龄26~63岁, 平均年龄(44.36±6.22)岁;病程3~118个月, 平均病程(60.37±19.21)个月。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两组患者做基线量表评估后给予氟伏沙明(麗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国药准字H20058921)口服, 50 mg/d为起始药物剂量, 剂量范围为100~250 mg/d;两组均在2周内增加氟伏沙明治疗量, 1个疗程为12周, 治疗1个疗程。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小剂量氨磺必利(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13230), 50 mg/d为起始剂量, 100~400 mg/d为剂量范围, 1个疗程为12周, 治疗1个疗程。与此同时在治疗前后对患者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基本项目进行检查。
1. 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治疗前及治疗第4、8、12周的Y-BOCS评分(采用Y-BOCS对患者症状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 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的症状越严重)、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采用Y-BOCS减分率评定治疗效果。痊愈:Y-BOCS减分率≥75%;显著进步:Y-BOCS减分率为50%~74%;进步:Y-BOCS减分率为25%~49%;无效:Y-BOCS减分率为<25%。总有效率=(痊愈+显著进步+进步)/总例数×100%。Y-BOCS减分率=[(治疗前评分-治疗后评分)/治疗前评分]×100%。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治疗前后Y-BOCS评分比较 治疗前, 观察组Y-BOCS评分为(30.47±1.52)分, 对照组为(30.65±1.74)分,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第4、8、12周, 观察组Y-BOCS评分分别为(25.12±1.35)、(20.23±1.26)、(8.36±1.42)分, 均低于对照组的(27.38±1.46)、(25.31±1.98)、(19.27±1.08)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2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12周后,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8.00%, 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64.00%,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强迫症属于一种精神疾病, 很难完全治愈, 目前, 仍没有提出较多的治疗方法, 并且没有获取良好的治疗效果[4]。近几年, 因强迫症主观痛苦程度与复燃率较高, 会直接对社会功能造成影响, 因此, 也受到了医学专家的重视。目前为止, 强迫症发病机制存在着多种神经生物学假说[5]。大剂量的抗抑郁剂治疗是其主要治疗手段, 其中,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药物比较常见, 但仍有很多强迫症患者会在临床上选择单一的5-HT再摄取抑制剂进行治疗, 并没有获取良好的治疗效果, 即便增加抗抑郁剂的药物剂量, 也没有获取理想的治疗效果。需要基于此选择其他治疗手段[6, 7]。相关研究显示, 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行为治疗以及心理治疗是目前有效的治疗手段, 获取了一定的治疗效果。相关研究表明, 发生强迫症关联着DA与5-HT两系统之间的平衡紊乱。氟伏沙明也属于5-HT摄取抑制剂, 能够有效治疗强迫症, 与其他药物相比较, 治疗效果具有明显优势[8]。氨磺必利属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 是D2受体的激动剂, 从理论上来讲, 可在高浓度多巴胺时, 降低多巴胺活动, 低浓度多巴胺有利于增加多巴胺活动, 强化SSRI抗强迫作用[9, 10]。 本次试验主要对单用氟伏沙明治疗与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治疗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 研究结果表明, 治疗前, 观察组Y-BOCS评分为(30.47±1.52)分, 对照组为(30.65±1.74)分,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第4、8、12周, 观察组Y-BOCS评分分别为(25.12±1.35)、(20.23±1.26)、(8.36±1.42)分, 均低于对照组的(27.38±1.46)、(25.31±1.98)、(19.27±1.08)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周后,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8.00%, 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64.00%,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 相比单用氟伏沙明治疗, 给予强迫症患者小剂量氨磺必利联合氟伏沙明治疗, 具备更加优质的治疗效果, 能够提升治疗总有效率, 具有临床意义与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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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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