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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的临床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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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的 研究分析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应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 70例重型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 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每组35例。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开颅手术治疗, 观察组患者采取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比较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及术后语言障碍、运动功能障碍情况, 术前及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情况。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恢复良好率74.3%明显高于对照组的45.7%, 死亡率2.9%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7.1%,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术后语言障碍及运动功能障碍均明显少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术前颅内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均明显低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颅脑损伤合并颅内高压患者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的临床疗效显著, 能够降低患者颅内压, 改善患者预后语言和运动功能, 降低临床死亡率, 值得广泛推广。
  【关键词】 开颅手术;颅脑损伤;颅内高压;临床疗效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9.07.013
  颅脑损伤属于危急重症, 临床致残率和死亡率均较高。相关研究证实, 在坠落、跌伤、车祸等外力因素造成的颅脑损伤容易导致颅内高压或脑肿胀等并发症, 颅脑损伤会伴随广泛的硬膜下血肿和出血, 形成静脉回流障碍, 如在损伤后不及时治疗直接发展为脑疝, 严重威胁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 2]。对于颅脑损伤的治疗方法为降低颅内压, 保证脑脊液回流通畅, 手术治疗目的为尽早解除外侧裂静脉受压。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对于降低颅内压、解除脑疝有明显的临床效果, 但国内相关报道较少。本研究对颅脑损伤合并颅内高压患者应用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 现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8月~2018年2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70例重型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 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 每组35例。观察组患者中, 男22例, 女13例;年龄35~62岁, 平均年龄(45.6±5.5)岁;平均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为(6.5±0.4)分;受伤原因:坠落伤7例, 跌落伤9例, 车祸18例, 其他1例;受伤位置:双侧广泛脑挫裂伤9例, 颞顶脑挫裂伤10例, 颅内血肿合并硬膜下血肿11例, 硬膜外血肿5例;合并症:呼吸困难5例, 四肢骨折13例, 血气胸10例。对照组患者中, 男20例, 女15例;年龄36~63岁, 平均年龄(45.7±5.8)岁;平均GCS评分(7.1±1.9)分;受伤原因:坠落伤9例, 跌落伤8例, 车祸17例, 其他1例;受伤位置:双侧广泛脑挫裂伤10例, 颞顶脑挫裂伤11例, 颅内血肿合并硬膜下血肿9例, 硬膜外血肿5例;合并症:呼吸困难4例, 四肢骨折10例, 血气胸11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GCS评分、受伤原因、受伤部位及合并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纳入及排除标准
  1. 2. 1 纳入标准 全部患者均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的救治指南》中的临床诊断标准[3], 经影像学检查显示颅内血肿量>10 ml, GCS评分均<8分, 患者治疗前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 2. 2 排除标准 存在梗阻性脑积水患者, 患有严重心脑、肝肾等重要器官严重疾病的患者, 对手术不耐受无法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1. 3 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开颅手术治疗。对患者施行全身麻醉, 取仰卧位, 将其头部偏向一侧, 对额颞瓣常规开颅, 切开皮层后进行引流操作排除颅内血肿, 根据患者情况决定留存骨瓣[4]。观察組患者采取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对患者施行全身麻醉, 同样以仰卧位接受治疗, 在中线位置旁3 cm到颞弓中点连线将皮瓣外翻, 并对骨瓣进行游离, 将蝶骨平台和颞窝充分显露, 对硬膜外血肿进行清除, 将硬脑膜切开并彻底清除颅内血肿, 根据患者脑组织膨出情况决定留存骨瓣。两组手术患者随访6个月, 并监测颅内压。
  1. 4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①对两组患者术后语言障碍情况进行评价:语言功能正常为Ⅰ级, 能够进行理解和沟通;语言混乱为Ⅱ级, 偶尔能进行沟通为Ⅲ级, 不能进行语言理解和沟通为Ⅳ级。②对两组患者术后运动功能障碍情况进行评价:运动功能正常为Ⅰ级, 远端关节运动功能恢复为Ⅱ级, 能够克服重力的运动功能恢复为Ⅲ级, 只能在创伤运动为Ⅳ级, 完全无法进行运动为Ⅴ级。③在术后第1、3、7天观察两组患者颅内压变化。④参考格拉斯哥预后评分(GOS)对患者治疗效果进行评价:具体分别为恢复良好、轻度残疾、中度残疾、重度残疾、植物生存、死亡6个等级[5]。
  1. 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对照组患者恢复良好16例、轻度残疾5例、中度残疾5例、严重残疾1例、植物生存2例、死亡6例;观察组患者恢复良好26例、轻度残疾3例、中度残疾3例、严重残疾1例、植物生存1例、死亡1例。观察组患者的恢复良好率74.3%明显高于对照组的45.7%, 死亡率2.9%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7.1%,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5.9524、3.9683, P=0.0147、0.0464<0.05)。
  2. 2 两组患者术后语言障碍情况比较 对照组患者语言障碍Ⅰ~Ⅱ级20例, Ⅲ~Ⅳ级15例;观察组患者语言障碍Ⅰ~Ⅱ级30例, Ⅲ~Ⅳ级5例;观察组患者术后语言障碍明显少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0000, P=0.0082<0.05)。   2. 3 两组患者术后运动功能障碍情况比较 对照组患者运动功能障碍Ⅰ~Ⅱ级22例, Ⅲ~Ⅳ级13例;观察组患者运动功能障碍Ⅰ~Ⅱ级32例, Ⅲ~Ⅳ级3例;观察组患者术后运动功能障碍明显少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1019, P=0.0044<0.05)。
  2. 4 两组患者术前及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变化比较 对照组患者术前及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分别为(34.9±5.2)、(30.8±3.7)、(27.0±3.4)、(22.1±3.3)mm Hg(1 mm Hg=0.133 kPa);观察组术前及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分别为(36.1±4.4)、(24.5±2.3)、(20.0±2.4)、(15.6±3.4)mm Hg。两组患者术前颅内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观察组患者术后第1、3、7天颅内压均明显低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与常规开颅手术比较, 前者的手术视野更好, 有利于帮助手术医生观察患者颅内损伤及血肿情况, 有效清除颅内损伤坏死脑组织和颅内血肿[6], 并且可以明确颅内出血来源, 防止患者2次出血的发生。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能够改善颅内血液循环及氧分压情况, 增加颅内局部血流量, 降低因缺血性损伤导致脑组织坏死的几率, 有效保护脑组织, 有利于患者术后语言功能和运动功能的恢复[7]。本研究结果显示, 观察组患者的恢复良好率高于对照组, 死亡率低于对照组, 术后语言障碍及运动功能障碍均明显少于对照组, 术后第1、3、7天的颅内压均明显低于对照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 颅脑损伤合并颅内高压患者采用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的临床疗效显著, 降低患者颅内压, 改善患者预后语言和运动功能, 降低临床死亡率, 值得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 朱和材.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的效果观察. 医药前沿, 2018, 8(4):234-235.
  [2] 尹乾坤, 胡志民, 姚慶东, 等.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患者的效果观察. 疑难病杂志, 2015, 14(12):122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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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秦洪.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疗效观察. 世界临床医学, 2016, 10(16):52, 55.
  [6] 周世军.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疗效分析. 临床合理用药杂志, 2017, 10(32):131-132.
  [7] 林瑞杰, 陈伟健, 郭谷生. 标准外伤大骨瓣开颅手术治疗颅脑损伤合并恶性颅内高压的疗效研究. 中国医药科学, 2017, 7(11):221-223.
  [收稿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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